(吉隆坡2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已明确阐明,只有法庭,而非政府机关能够判定假新闻的定义,这比起不被允许上庭挑战的内安法令好很多。
她说,如今的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比起当时的首相兼内政部长马哈迪的确好很多。
她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为《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总结时说,1989年6月23日的国会下议院会议记录显示,马哈迪当时在提呈内安法令修正案时指出,此修正案被提出,就是要部长对于一名威胁国家安全人士所发出的逮捕令,不可被带上庭挑战。
“马哈迪当时说,这是因为近来当部长发出逮捕令时,一直被带上庭挑战。如果法庭的裁决取代政府的决定,这也好像显示国家安全课题不再是政府的责任,而是非安全领域专家或成员的法庭。”
阿莎丽娜指出,尽管有人指称政府在反假新闻法案中已违宪,即限制人民的言论自由,但联邦宪法第10(2)(a)条文则阐明,人民并非拥有绝对的言论自由,而任何违反或构成国家安全人士,同样会被法律对付。
她也否认,政府是为了大选而通过《反假新闻法案》,政府纯粹是因为认为目前已是时候立法来打击假新闻的问题。
“就像外国多个国家,目前正朝著立法打击假新闻的目标前进,因此我国也是时候要这么做。”
此外,阿莎丽娜说,反对党议员还指国内已有足够法令对付散播假新闻者,惟现有法令无法有效且很快地控制有关假新闻的散播。
不过,阿莎丽娜也强调,制定新法令,是为了加强且有效遏止散播假新闻事件发生,并举例指刑事法典中,可对付性侵或绑架等案件,而政府同样制定儿童性侵法令来对付违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