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讯)新选区重划报告昨日在国会通过后,雪兰莪州政府挑战选举委员会重划选区的上诉案,今日在上诉庭再吃败仗。
由拿督阿玛迪、拿督王南吉及拿督阿都卡林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驳回雪州政府挑战新选区重划的上诉申请。
上诉庭裁决,检讨选区的建议,是不适合在2012年法庭规则第53条文下进行司法审核的。
法官王南吉在宣读判词时说,三司认同高级联邦律师拿督阿玛吉星的论点,在联邦宪法第十三条第5章节所赋予的反对权利下,针对选区划分提出反对的适当平台是地方听证会。
“鉴于此,我们不认为选举委员会针对相关投诉做出的相应行动,是可以进行司法审核的。”
他说,如果有关的反对没有在地方听证会获得处理,法庭可以聆审有关投诉。
他表示,上诉庭三司同意高庭的裁决,即区分选委会在宪法第8条款的各种特定责任是重要的,选委会所要履行的责任包括制定所提出的建议、根据宪法第13(2)条款执行其决定权,而且选委会的行动是不在法庭的审理范围。
至于选民册课题,他指出,上诉庭认同高庭的裁决,根据选举法令第9A条文,选委会在选民册上拥有绝对权力,一旦选委会确认选民册及在宪报上颁布,选民册无法在法庭上提出挑战。
“我们也认同高庭的裁决,即选委会对于选区划分建议所提供的资讯,并不是不足够的。”
雪州政府是在2016年10月19日入禀司法审核申请,挑战选委会对雪州进行的选区重划,并将选委会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哈欣和秘书拿督阿都干尼,列为案件答辩人。
在2017年12月7日,高庭法官阿兹祖驳回雪州政府挑战选委会选区重划的司法审核申请,认为执行选区重划的工作是属于立法机构的权限,同时上诉庭的裁决已表明,选委会的选区重划不具有法律约束。
惟,阿兹祖也向雪州政府发出暂缓令,阻止选委员会在雪州进行选区重划的听证会。
尽管如此,上诉庭在2017年12月18日批准选委会的上诉,撤销高庭的暂缓令。换言之,选委会在雪州的选区重划听证会照跑。惟雪州政府也针对高庭的裁决提出申诉,因此上诉庭则选定在2018年3月23日听审高庭裁决的上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