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6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购屋案今日开审,大批媒体被拒于高庭门外,不得其门而入。
原先警方在与媒体的社交群组中表明,今日法庭的保安问题将交由庭警负责,媒体只需提早到法庭领取通行证。
大批纸媒和网媒今早7时在法庭未开门前已在等待,惟负责注册的官员在7时45分抵达时,表示法庭从警方获得媒体名单,因此在该名单上的媒体才获准进入。
名单上有《马新社》、《Astro Awani》、《新海峡时报》、《第三电视》、《珍珠快讯》等,但不见6家中文报、《星报》和《当今大马》等网媒的名字,官员强调仅依据名单分派通行证。
逾10名媒体工作人员继续在外等候,但《马新社》和《新海峡时报》却获准2名代表进入高庭。
媒体人员转往“公众人士”行列排队,官员也以“首长办事处官员”为优先,拒绝媒体登记。
该案审讯日是今年3月26日至30日、4月9日至12日、4月23日至27日、5月7日至10日及5月21日至25日,共23天。
早上8时左右,林冠英的支持者已在法庭外集合,也有支持者在庭外举起“全民相挺,声援冠英”布条及海报,为林冠英打气。
林冠英在夫人周玉清的陪同下,于早上8时30分分左右抵达,并获得上百位支持者的热烈欢迎,并高喊“加油”、“林冠英”。林冠英也脸带笑容与支持者握手及打招呼。
此外,其中一名被告彭丽君,也在8时30分左右抵达法庭。
由于法庭加强了保安,有限制人数进入法庭范围内,所以林冠英的支持者只能在法庭外等待。获准进入高庭听审的人士,都必须通过安检,保安严密。
林冠英在槟州行动党领袖如曹观友、黄汉伟、章瑛等人陪同下进入法庭不久后,其父亲林吉祥、行动党全国主席陈国伟及雪州行动党领袖如郭素沁、刘天球、方贵伦等人才随后抵达。
资料档:
槟州首长林冠英被控于2014年7月18日在光大28楼办事处会议室,使用身为槟首长职权让他及妻子受惠,批准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的申请,将西南区两地段的用途从农业地转为住宅地,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23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24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坐牢20年,罚款不少于贿款的5倍或最少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林冠英也被控在2015年7月28日,身为公务员即槟首长,在宾鸿路某洋房里,在知道他和原屋主彭丽君在公事上有关系的情况下,以280万令吉即低于市价427万令吉的价格,向彭丽君购买上述地段的房子,触犯刑事法典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至于彭丽君则被控教唆林冠英以280万令吉价格,购买宾鸿路一间洋房,触犯刑事法典109条文,并与刑事法典165条文同读。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槟州首长林冠英被控于2014年7月18日在光大28楼办事处会议室,使用身为槟首长职权让他及妻子受惠,批准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的申请,将西南区两地段的用途从农业地转为住宅地,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23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24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坐牢20年,罚款不少于贿款的5倍或最少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林冠英也被控在2015年7月28日,身为公务员即槟首长,在宾鸿路某洋房里,在知道他和原屋主彭丽君在公事上有关系的情况下,以280万令吉即低于市价427万令吉的价格,向彭丽君购买上述地段的房子,触犯刑事法典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至于彭丽君则被控教唆林冠英以280万令吉价格,购买宾鸿路一间洋房,触犯刑事法典109条文,并与刑事法典165条文同读。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