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1日讯)槟州总警长拿督泰威甘指警方将在近期,针对槟首长林冠英与学生同唱“消费税之歌”的投报,传召林冠英录取口供。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说,警方接获3宗投报,并向该3人录供。
他指警方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此案,并会在近期一个适当的时间,传召林冠英录供。
林冠英日前出席日落洞Idaman Indah 2公寓推介人民补习中心活动时,播放及带动现场的学生及家长同唱讽刺消费税的改编儿歌,而遭国阵领袖谴责。
槟州前进党主席拿督黄家业与槟城福利组织主席苏菲安周日前往百大年路警局报警,而行动党前党员阿索甘昨日也前往北海警局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