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 截至2017年11月,福利局与其他执法部门展开的联合行动中,共救济了3040名乞丐。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督阿兹莎顿指出,福利局过去共展开了1805次的救济行动,其中249次是联合行动、730次是例常行动以及826次是民众投报后的行动。
她说,在3040名被救济的乞丐当中,其中455名乞丐是外国人,2585名是本地人。
她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马华亚罗牙也国会议员拿督古乃光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她表示,如果被救济的乞丐非我国人,那么该局会将该名乞丐交给移民局,由移民局根据现有的法令处理。
“如果该名乞丐年龄超过60岁,会被安置在老人院(Rumah Seri Kenangan);如果不超过60岁,则会被安排入住收容所(Desa Bina Di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