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 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报告指出,大马拥有强而有力的反贪法律,但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有关当局可被认定“犯罪性”的疏忽。
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发布首个商业廉正国家议程报告,大马各领域在反贪方面的法律可达到满分,因为拥有全面的法律禁止贿赂公职人员、商业贿赂、洗钱犯罪等。但是在执法方面,相同项目仅得50分。
报告调查结果,根据每个项目从0到100分做出,是否符合《2004年联合国反贪污公约》所列要求,而0表明没有任何要求得到满足,100分则是满足所有要求。
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主席阿克巴指出,报告结果明确显示了需要集中改革的方向。
他说,根据报告中,大马公共部门在立法指标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然而,没有严格执行法律,就像拥有最现代的药物,却没有用它们来治疗危险期的病人。
“按照任何标准,这将被视为过失罪。”
另外,针对私人界,阿克巴表示,反贪污的情况没有明显改善,参与研究的30家公司中,有一些未能实施反贪机制。
他说,一些公司只实施了非常有限的反贪措施,建议他们与反贪污委员会一起合作改善现况。
他称,对反贪污的承诺缺乏私人界高层管理人员的参与,即便是上市公司也没有表现出相应高度的承诺。
阿克巴说,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认为,反贪会的运作拨款应该来自国会,以确保其独立性,并达成为95%的起诉定罪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