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兼振林山国会议员林吉祥透露,已经发电邮给瑞士国会议员,要求他们在瑞士国会支持将因贪污而从瑞士银行充公的一马公司相关的4亿3000万令吉的资金,归还给马来西亚的动议。
他说,瑞士国会将会在周二辩论一项有关将被充公的贪污所得的资金,包括疑似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那里所盗取和用来洗黑钱的1亿400万瑞士法郎(4亿3000万令吉)的款项,归还给马来西亚的动议。
“我已经发电邮给瑞士国会议员,要求他们在瑞士国会,支持瑞士银行所充公的一马公司相关的4亿3000万令吉的资金归还给马来西亚的动议,以让受到国际巨型一马公司金融丑闻所苦的马来西亚人民受惠。”
他今日在发出文告指出,瑞士联邦议会的下议院议员预计将会在周四就这项动议投票表决。
他表示,将藏匿在国外,远离原属国的贪污所得的金钱归还,以及把它用在受到如此贪污罪行所苦的国民的福祉上,是国际所接纳的一个原则,它是2003年联合国打击贪污公约的成果,而马来西亚是在2003年12月9日在墨西哥签署这项公约,并在2008年9月24日正式生效。
“这个公约的一个焦点就是它包含了一个有关资产追回的特别章节,它的目标是要把资产归回给它们合法的拥有者,包括这些经由不法途径所窃取的资产原属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