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总检察署今日入禀法庭,反对前首相敦马哈迪挑战彻查国家银行90年代炒外汇亏损案的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违宪和无效。
高级联邦律师玛兹里法表示,总检察署是基于两个原因,即马哈迪或起诉人没有合理的权力提出诉讼,以及法庭不能针对皇委会采取行动,申请撤销马哈迪的诉讼。
“法庭择订于今年4月19日聆审有关申请。”
此案今日由法官拿督阿兹扎进行案件管理,过后玛兹里法在庭外向记者如是表示。
马哈迪也是希望联盟会长,他是在去年12月19日入禀法庭,挑战彻查国家银行炒外汇亏损案的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违宪和无效。
马哈迪把皇委会主席兼国家石油主席丹斯里西迪哈山、4名皇委会成员包括高庭法官拿督卡玛鲁丁、马来西亚交易所首席执行员拿督斯里达祖丁、利商特工队联合主席丹斯里苏子文、安永会计楼前合伙人普斯峇纳丹,以及皇委会秘书拿督尤索夫、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内阁和大马政府列为本案第1至第9名答辩人。
马哈迪也申请庭令,在1950年调查委员会法令下成立的皇委会,所拟出的皇委会报告,只有包含所有证人的证词的听证会记录,包括被传召证人的书面陈词,才是合法及有效。
他要求,法庭宣判皇委会报告是无效及应作废,因为所有答辩人粗心及遗漏在报告中纳入听证会的文件、资料和证词。
国行外汇亏损案发生在马哈迪担任首相期间的1980年与1990年代。国家银行当时投入外汇市场,并于1992年至1994年期间因交易失利损失惨重,亏损了315亿令吉。
政府宣布成立皇委会重查这起案件,在经过8天公听会后,皇委会认定,时任国家银行顾问丹斯里诺莫哈末是这起案件的罪魁祸首,而前首相敦马哈迪与前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也可能犯错,需要在刑事失信罪下接受调查。
皇委会指出,警方应该继续从刑事失信的角度,全面调查马哈迪、安华,以及数名涉及企图隐瞒真相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