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首席营运员玛兹兰依斯迈建议政府加重刑罚,对付散播假新闻者,其中包括将5万令吉罚款增加至50万令吉,以及把1年的监禁刑期提高至10年。
他认为,我国除了设立遏止假新闻的新法令外,政府也应该加重现有法令的刑罚,以起威慑作用。
据《每日新闻》报导,玛兹兰依斯迈表示,我国目前所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条文和《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下的惩罚不够重,不足以劝阻可能犯规的人士。
“在我看来,罚款必须从目前的5万令吉增加至50万令吉,以及把1年的监禁刑期提高至10年。这应作为教训,以便没有人会随意地传播假新闻。”
他也说,若出版社和媒体从业员有遵守新闻道德和法令,则他们不必为此担心。
他说,假新闻对我国多元种族和多元宗教的和谐社会,构成威胁。
玛兹兰否认对付假新闻新法令是在保护政府利益,以及与大选有关。
他说,这法令攸关国家利益,因为它像是“计时炸弹”。
他指出,除了马来西亚以外,世界各地都面对假新闻困扰,一些国家也有特定法令来应对。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早前曾表示,政府拟立法以遏制假新闻。而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较后指出,他们已对此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研究相关的新法律。
该特别委员会的代表包括来自大马皇家警察、总检察署、国家安全委员会、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通讯及多媒体部门和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