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来5日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KPDNKK)宣布13种物品将被列为农历新年统制品,商家不能趁佳节牟取暴利,民众无须担心被当“菜头”!
贸消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指出,这项措施的时效期是以本月16日(大年初一)的前后6天计算,即从本月10日起至21日结束,为期12天。
“商家在售卖涉及的13样货品时,售价只能低于或是不得高于官方制定的顶价,而且还得明码实价,放置粉红色标签以便提醒顾客。”
他今日在汝来召开记者会公布华人农历新年统制品价格顶价后,在记者会上如是指出。
此外,这些售价受管制的物品包括,活鸡、肉鸡(含内脏)、净鸡(不含内脏)、A级、B级、C级鸡蛋、进口包菜(印尼和中国,不包括北京)、蒜头(中国)、白鲳鱼、大白虾和猪肉等。
韩沙再努丁表示,这项措施会在大马半岛91个区域、砂拉越32个区域、沙巴27个区域以及纳闽一个区域,全马同步进行。
他再三提醒,若是发现有人违反有关制定,商家可在《2011年反暴利及价格控制法令》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刑罚款达10万令吉、或是坐牢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另外,商家个人需罚款5万令吉;公司则罚款50万令吉或是缴付25万令吉罚单。
“那些不标明物品顶价的商家也同样有罪!个人需罚款1万令吉或是缴付5000令吉的罚单。公司则是罚款2万令吉或是缴付1万令吉的罚单。”
他强调,有关当局将采取严厉行动对付触法商家,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与此同时,消费者可透过当局的官网:www.kpdnkk.gov.my,举报不良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