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穆斯林非婚生子女争取冠“父姓”上诉案,20对夫妻和1名单亲妈妈争取介入此案的申请,今日遭联邦法院驳回。
不过,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劳勿斯为首的法院五司告知申请方的代表律师阿查哈,这20对夫妻和1名单亲妈妈可以法庭之友的身份,在上诉案审讯时进行争辩。
敦劳勿斯今日在驳回有关申请时也表明,律师阿查哈可在今年2月7日上诉案进行时提出法庭之友的申请。
承审此案的另4位法官包括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再侬、拿督巴里亚、丹斯里陈国华和拿督阿里扎顿。
较早时,律师阿查哈告诉法庭,其当事人的孩子,是非婚生子女,不被允许在孩子报生纸中冠上父姓,因此其当事人要求介入这宗上诉案。
不过,敦劳勿斯表示,司法审核申请是需要符合一些特定的程序才能进行审讯,而且这些申请人要求介入此案,已直接越过法院了。
律师阿查哈指出,当此案入禀高庭时,其当事人毫不知情,直至此案到了上诉庭,才知晓此案的存在。
联邦法院定于今年2月7日,聆审国民登记局、国民登记局总监和大马政府针对上诉庭批准穆斯林非婚生子女可冠父姓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