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全国教师专业职工总会(NUTP)提出了23条家长与监护人行为守则,以作为家长或监护人与校方之间的参考指南,并确保所有教育机构的教师与学生安全。
教专总会长卡玛鲁丁表示,教专拟定的这套家长与监护人行为守则中,分别有有15项可行(do's)和8项不可行(don't)的家长与监护人行为守则。
“这套父母与监护人行为守则将来落实后,届时将会在全国学校与教育机构实施,以确保教师和学生的安全。”
他说,第一项行为守则是严禁家长和监护人携带可能危害学校安全的头盔或器材进入学校。“如果家长或监护人不遵守这些指示,学校保留报警处理的权利。”
有事先和校方沟通
第二项为当家长或监护人对教师有任何问题时,必须先通过校方或校长进行沟通或咨询。“因为学校的管理人有责任去了解教师与家长之间的问题。”
第三则是家长与监护人不能滥用或发送具有威胁性信息,如sms、电子邮件、语音信箱、电话或是其他通讯方式,同时也不能通过社交媒体,如面子书、推特等发布。
卡玛鲁丁指出,这套行为守则是教专与多个非政府组织进行讨论后拟定的一个指导方针,让父母到学校去解决问题时,采取正确的方法和程序。
他认为,家长应该先和校方进行沟通,不应该一发生事情就报警。“报警或是把问题带上法庭,应该是最后一步。”
建议修订纪律指南
卡玛鲁丁今日在教专总部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出席者包括教专总秘书陈发福、副总秘书阿米努丁、律师生命之友(LFF)秘书娜兹拉等。
他强调,教专只是提出所拟定的行为守则,至于何时能正式实施,则需教育部的决定。“教育部有透露会在这个月跟我们开会讨论。”
此外,卡玛鲁丁建议,教育部重新对《1981年学校纪律指南》和《1988年校长与教师纪律程序指南》进行内容审查,并重新印刷。
“这两本书是学校处理纪律问题的指南,可是现在已经被印刷了,市场上找不到之余,连国家档案馆都找不到。”
他认为,教育部应该重新修改内容并再印刷出版,以便能发放到全国的学校和家长,避免家长和教师之间出现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