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 财政部宣布政府不会落实原定于2018年1月1日起,价值超过100万令吉的房地产的转手合约,印花税上调至4%的措施。
换言之,所有总值超过100万令吉的房地产转手合约,其印花税维持在3%。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是于2016年10月21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7年财政预算案时宣布, 从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价值超过100万令吉的房地产转手合约 ,其印花税将从原有的3%上调1%,至4%。
随著财政部今日发出文告宣布,不于明年落实所有价值超过100万令吉的房地产的转手合约,印花税上调至4%的措施后,即房地产买卖印花税,首10万令吉1%、接下10万零1至
50万令吉2%,超过50万令吉房地产印花税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