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成功在沙巴水务局贪污案件中,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56(1)条文下,充公的1997万令吉金额,已全数移交予我国政府。
反贪会周五发文告指出,去年10月4日,反贪污针对沙巴水务局滥用资金的案件展开行动,在第一波的逮捕行动中,反贪会逮捕了两名嫌犯,并起获了约5300万令吉现金。
反贪会表示,在今年1月的第二波逮捕行动中,反贪会逮捕了35名沙巴水务局区部及县的官员,以协助调查。
“在第二波的逮捕行动后,反贪会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56(1)条文,入禀亚庇法庭申请了10张调查文件,以充公高达2178万令吉的贿款。”
反贪会指出,昨日(7日),亚庇高庭法官拿督努查哈雅裁决,充公所有涉及金额和被冻结户头中,共1997万令吉的现金,并交还给大马政府。
反贪会说,高庭将在本月13日,针对其余180万令吉的贿款展开审讯。
此案的副检察司是东姑阿米尔、莫哈末法勒及罗扎娜阿都哈迪。
史上数额最高
反贪会表示,“沙巴水门案行动”成功破获了一宗几乎涉及所有水务局官员的贪污及滥权案件,同时也是反贪会成立以来,大马史上数额最高的贪污案件。
“各方必须以这起事件作为藉鉴,确保类似的贪污滥权案不会再任何一个机构重演。”
文告说,反贪会严正看待这些阻碍我国发展步伐的事件,因为它不仅会导致政府面临亏损,人民也会因为拨款遭滥用而受苦。
反贪会是在去年10月5日公布这起轰动全国的沙巴水务局贪污案,逮捕了沙巴水务局正副局长、副局长胞兄及后者的会计师、前副局长等协助调查,前前后后至少向78人录取口供。
6年“吞”逾亿
有关案件涉及沙巴总值33亿令吉的联邦工程,6年时间内逾亿令吉被“吞”,而且工程被批准予与正副局长有亲属关系的承包商。
案中被捕的前沙巴水务局局长阿旺莫哈末达希尔(54岁)、其妻子法兹雅(51岁)以及前副局长林南明(62岁,译音),于去年12月29日,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被控共谋洗黑钱等,3人一共面对37项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