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 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告槟城首长林冠英藐视法庭一案,今日在被高庭撤销。
高庭法官卡玛鲁丁今日批准林冠英要求撤销藐视法庭的申请,因总检察长阿班迪并没有妥善地提供林冠英在记者会的谈话杪本。
阿班迪是在去年8月18日,针对林冠英在记者会上指购屋案含有政治阴谋言论,已威胁司法、削弱公众对司法的信心以及侮辱法庭的尊严及廉正,单方面入禀法庭,要告林冠英藐视法庭。高庭也于9月21日批准阿班迪的准令申请,以聆审这宗藐视法庭案。
阿班迪在诉状中向法庭申请交付审判程序,一旦林冠英被判藐视法庭罪成,可被判入狱。另外,他也向林冠英索取堂费以及其他法庭所认为适当的赔偿。
阿班迪是以维护公共利益及司法公正为由,向法庭入禀起诉林冠英藐视法庭,以捍卫我国司法的廉正,免受任意辱骂、羞辱及藐视。
去年6月30日,林冠英因比市价低的价钱购买房屋被反贪污委员会以两项罪名提控上庭,而且是由总检察长阿班迪亲自出马提控他,惟林冠英向法庭否认有罪,需以高达100万令吉的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