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 2007年至2017年10月,我国有1万5806宗未成年婚姻,当中1万807宗涉及穆斯林,其馀的4999宗为非穆斯林。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罗哈妮指出,根据社会福利局的数据,涉及穆斯林的未成年婚姻,最多的州属分别是砂拉越(156宗)、吉兰丹(144宗)和沙巴(125宗)。至于今年首10个月,未成年婚姻最高的州属为吉兰丹(89宗)、砂拉越(81宗)和沙巴(72宗)。
“在非穆斯林方面,2007年最多未成年婚姻的3个州属为砂拉越(112宗)、柔佛(97宗)及霹雳(49宗);而今年截至10月,未成年婚姻最多的州属则是砂拉越(73宗)、柔佛(25宗)、槟城(10宗)及霹雳(10宗)。”
罗哈妮是通过书面答复的方式,如是回应诚信党哥打拉惹国会议员西蒂玛丽亚在11月15日的提问。
西蒂玛丽亚要求妇女部回应我国各州的童婚数据,妇女部又进行了什么研究以鉴定未成年婚姻对社会及自身的影响。
对此,罗哈妮表示,由理科大学学者在2014年进行的《大马童婚发生率、导引及后果研究》中发现未成年结婚的女孩比男孩多,而在2010年,大多数童婚女孩的年龄低于15岁。
“大多数受访者在结婚时拥有大马教育文凭(SPM),并拥有非专业及非正式工作,当中有些人在离婚后或结婚数年后继续升学。”
她指出,妇女部仍需时间来深入的研究,种族的风俗文化是否能预防童婚的发生。
他强调,妇女部并不鼓励未成年婚姻,因未成年婚姻将对个人心智发展,包括健康、教育、社交及财务带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