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讯 )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为更有效管理基金会或非营利机构的款项使用及避免舞弊事件的发生,政府已经著手探讨修改《1952年信托人(公司注册)法令》,或拟定新法令取而代之。
“修正案或新法案,将更详细的阐明有关国内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非营利机构监督的机制、包括行政管理与措施。”
她说,该法令之前只曾在1981年修正过,因此她已经指示首相署法律组探讨改善这项法律的框架,目前一个特别委员会正在研究这项法令的修订工作,包括以新法令取而代之的可能性。
她表示,会在特委会的报告完成后,提呈给内阁决定,然后再于来临的国会会议提呈寻求通过。
阿莎丽娜今天为2017年全国非营利机构研讨会主持开幕仪式时,如是表示。
她说,我国是从1940年开始出现非营利机构,截至今年10月31日,国内有超过6万5000个非营利机构向隶属非营利机构小组委员会管辖的单位登记。
“这包括6万4040个向社团注册局登记、2040个向公司委员会登记、396个向首相署法律事务组登记以及34个向纳闵金融服务局登记。”
她说,非营利机构的存在对国家发展扮演积极的角色,而政府向来鼓励非营利机构的福利工作,但依然认为需要给予适当的管制以保障人民的权益。
她说,政府意识到这些向民众与机构筹募的资金非常庞大,甚至已经超过10亿令吉,为了确保款项的使用没有涉及舞弊或非法挪用,政府已经透过国家银行立法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以确保在我国登记的基金会或非营利机构不会成为恐怖组织融资或洗黑钱的媒介。
阿莎丽娜说,一个成功的基金会需要良好管理及崇高的道德价值观,因此管理基金的信托人的责任感就成了关键。
“这看似容易,但是基金会管理层面对许多挑战,包括滥用基金作特定利益用途,为了避免这事件的发生,政府建议修正1952年信托人(公司注册)法令。”
她补充,修正法令的工作旨在确保一个基金会的设立是以民为本,同时遏制基金会款项被滥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