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高庭今日以两大条件批准发出暂缓令,暂缓执行董总前主席叶新田因藐视法庭,被判入狱30天的刑罚。
换言之,叶新田将暂缓服刑,直到上诉庭做出判决为止。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法鲁兹今日并没有谕令叶新田针对向《中国报》发表的言论做出解释,而是一开庭便宣布批准叶新田申请的暂缓令,并要求狱卒解开叶新田的手铐,让他站在法官面前,提出两大附带条件。
由于叶新田的听力欠佳,右耳还戴著助听器,因此全程需由其代表律师再努查卡里亚在旁转述法官的话。
法官提出叶新田暂缓刑罚的第一个条件,是叶氏不得针对此案再对媒体发言,因为这也是一种藐视法庭的做法。
谕令出庭须随传随到
“你不能再针对此案对媒体发言。因为在10月16日,当法庭做出宣判后,我们发现你对《中国报》发表了一番言论,这样的言论绝不能再出现。”
“这番言论本身就已经是在藐视法庭,因此你不能再这么做。”
其二为,法庭若谕令叶新田出庭,后者必须随传随到。莫哈末法鲁兹说:“不管是何时何地,只要法庭要求你出庭,你就必须到法庭来。这个指示不只限于这个案件,而是所有的法庭程序。”
法鲁兹警告叶新田,若不遵守这些条件,法庭将撤消该暂缓令。
“只要你(叶新田)违反了这些条件,我将毫不犹豫地驳回暂缓令,把你送回监狱去。”
微笑感谢情绪平和
叶新田在聆听法官提出的条件时,频频点头,法官随后询问叶新田对一切的条件是否清楚明了,叶新田大力点头表示“明白”,并微笑表示感谢,情绪相当平和。
法官指出,他并不反对叶新田提出的暂缓申请,但在叶新田对《中国报》发出相关言论后,他必须获得叶氏的个人承诺,确保此事不再发生。
叶新田的代表律师为再努查卡里亚及费丽达,董总的代表律师则为黄觥发及林云诗。
另外,黄觥发较后在受访时表示,并不反对有关暂缓令;而费丽达则称,上诉庭审理此案的日期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