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25日讯)董总、教总与独大有限公司表明,为了捍卫华社的公共资产,将依据司法程序,继续上诉至联邦法院,以争取把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管理权,回归董总、教总、独大有限公司主导。
董总、教总与独大有限公司今日召开联合记者会,发表联合声明,如此表示。该声明由董总主席拿督刘利民代表读出。
布城上诉庭在今年9月15日宣判,维持吉隆坡高庭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司法检讨所作出的判决,驳回董总、教总、独立大学有限公司的上诉。高庭是在2016年8月1日裁决董教总等挑战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于2015年双十特大修章的合法性败诉。
刘利民透露,3机构会在在2个星期内提出上诉。“因为上诉必须在30天内,我们会在9月14日之前到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刘利民表示,虽然上诉庭驳回三机构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司法检讨的上诉,但是基于历史事实以及社会公义,他们怀著悲忿的心情向各界昭告,叶新田和邹寿汉二人在失去董总主席和署理主席职位后,公然有计划、有预谋于2015年10月10日修改章程削减董总、教总、独大在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代表人数(15名减至6名),从而掌控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及新纪元大学学院,强占华社公共资产成为个人会员的私有财产。
“我们除了再次给予严厉的谴责,同时再次呼吁华社必须关注此事,采取应有的行动,以免华社的公产为少数不具代表性的人所挟持。”
3机构被边缘化
此外,3机构也表明,虽然3机构与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和新纪元学院的行政管理是分开的,但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和新纪元学院的管理,从成立以来一直都是由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所主导。
“在叶新田及邹寿汉二人为首的不具代表性的个人,将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章程经修改后,3机构已被严重的边缘化,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管理权已由个人会员所掌控。”
出席记者会的还包括董总署理主席陈大锦、副主席杨应俊、中委杨才国、何广福、教总财政谢立意、常务理事吴清良、独大主席吕兴、董事林忠强、李清福、蔡庆文等。
以叶新田为首的董教总教育中心在董总风波爆发后,在2015年10月10日召开特大,在短短5分钟内通过修改章程议案,让该中心董事从31人增加至35人,个人董事增至25人,三机构代表却被削减人数至每个机构各2人。
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随后向法庭申请司法检讨,挑战双十特大的合法性,但在2016年8月1日在高庭宣告败诉,之后上诉至上诉庭也遭驳回。
独大代表已辞教育中心董事职
独立大学有限公司(独大)董事林忠强表示,本身已经在今年5月,辞去了在董教总教育中心的代表地位。
他透露,由于董总、教总与独大已经议决不参与由叶新田与邹寿汉领导的董教总教育中心,因此已经和独大董事赵桑儒一同辞去在董教总教育中心的代表。
“今年5月已经辞职了,我们是以独大代表进去,独大决定不参与,所以我们就退出董教总教育中心。”
林忠强与赵桑儒原是独大委派进入董教总教育中心的代表,并担任董事。
他今日在董总接受记者询问是否已经辞去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一职时,如是表示。
另一方面,董总主席拿督刘利民也证实,目前3机构并没有委任任何人进入董教总教育中心作为代表,换言之3机构在董教总教育中心的6个代表地位,处于悬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