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9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的代表律师哈尼夫要求皇家调查委员会,针对特别事务局总监拿督博安早前指控前国行助理总裁丹斯里莫哈末耶谷包庇敦马一事报案,惟皇委会今日拒绝报案。
马哈迪的代表律师哈尼夫今日在最后一天听证会上,援引1950年调查委员会法令第12(2)条文,要求皇委会成员针对该局总监博安的言论,向警方做出投报。
他指出,这项条文阐明,任何人威胁、侮辱或致伤供证者,将被视为抵触法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
“皇委会应该针对当局的言论做出投报,来显示那段言论不仅是诽谤和侮辱,同时挑战该机构的廉正。”
同时,哈尼夫也要求,皇委会重新传召揭发此案的前国行助理总裁拿督阿都慕勒。
经过约20分钟商讨后,皇委会主席丹斯里西迪哈山表示,针对特别事务局的言论向警方报案,与皇委会没有直接关系。
“外界或许会有很多东西流传,尤其在网络时代,我不曾听说过律师(哈尼夫)所挑起的这件课题。我不知道,其他的皇委会成员也不清楚,但我们的最终报告会根据在听证会上所录取的供词。”
此外,西迪也表示,皇委会无意重召阿都慕勒供证。
“我们认为阿都慕勒之前已经供证,我们感激律师想要协助听证会,但我们已赋予机会来进行盘问,因此我们认为没有必要再度传召他。”
哈尼夫在听证会结束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他坚持认为,皇委会应该向警方报案。同时,当初在盘问阿都慕勒时,并没有盘问相关问题。
他也提到,皇委会规定律师在周四提呈书面陈词,但律师却不获准过目42份文件,这对他们而言非常不公平。
前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的代表律师古迪亚星认为,此案两名最重要的证人,即已故时任国行总裁丹斯里嘉化和负责准备外汇交易亏损报告的时任总稽查司丹斯里依萨,都无法供证,有很多疑问尚未厘清。
他指出,皇委会只能根据现有的证据,来完成调查报告,但此案仍有很大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