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8日讯) 联邦法院今日裁定,法庭没有权力干涉国会或州议会的议会程序。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莫哈末劳勿斯为首的五司,一致批准雪州议会前议长拿督邓章钦的上诉,并推翻高庭此前的裁决。
劳勿斯指出,这是三权分立的原则,即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分别由三个机关独立行使,相互制衡、互不干涉。“毫无疑问,国会和州议会是免于司法干预的。”
其他四司为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末马洛、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苏利亚迪哈林、丹斯里再弄阿里及丹斯里阿布沙马诺丁。
劳勿斯说,邓章钦的做法完全符合雪州宪法第69条文,即,举凡议会缺席州议会长达6个月,议长可以宣布该州议席悬空。
“虽然这项宣布是在州议会的程序外,但仍无可避免地与州议会的主要事务有关,这也是在雪州宪法第69条文的范畴之内所做出的宣布。”
他指出,邓章钦宣布峇鲁西山议席悬空的做法是他的权力之一,即管理州议会内部事务,因此免于法院的挑战,同时也是议长的其中一个职权。
他说,议长的任何行为都是不予审理的,因为在《联邦宪法》及雪州宪法下,他享有州议会赋予的国会特权。
邓章钦是在2011年1月19日宣布,峇鲁西山缺席州议会长达6个月,因此,巴生港口议席将从1月16日起悬空。与此同时,邓章钦也要求选委会在60天内进行补选。
峇鲁西山于同年1月24日入禀莎阿南法庭,要求法庭宣判他仍是合法的州议员,并要求法庭宣判邓章钦一举违反雪州宪法,后者于2月11日入禀法庭申请撤销起诉。
莎阿南高庭于2月18日裁决,峇鲁西山仍是合法的巴生港口州议员。
峇鲁西山是在第12届大选当选为巴生港口州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