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人民公正党班丹国会议员拉菲兹被控刑事诽谤朝圣基金局一案,控方今日提出修改控状。
副主控官莫哈末阿巴扎菲力向推事安扎鲁提出,控方要求提呈修订控状,来取代原本的控状。
“控方认为,拉菲兹所面对的原有控状应该要做出解释。因此,控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58条文提出修改控状。”
根据修改后的控状,拉菲兹被控于去年2月9日,在其个人面子书发表“朝圣基金局2009年至2015年财政分析”文章,文章内容所做出的指控可损该基金局的名誉。
他被控于2月18日早上9时,在敦拉萨路的朝圣基金局大厦18楼,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0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拉菲兹在通译员念出已修正的控状后,否认有罪。
原控状指出,拉菲兹于上述同样时间和地点,在同个法令下,被控在个人部落格上,对大马朝圣基金局做出指控,有损该基金局名誉。而拉菲兹于去年4月8日在法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拉菲兹的代表律师哥宾星是于昨天在推事庭上提出,拉菲兹所面对的控状是没有根据、有缺陷及滥用司法程序,控状内容没有阐明,拉菲兹所发表的诽谤言论,是什么文章或第几个段落。
较早前,哥宾星表示,控方今日提呈修改的控状,与原控状内容相差甚远,进而要求推事择订过堂日期,以准备陈词文件。
推事择订于9月26日进行案件管理,以及从11月28日起展开4天的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