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 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顾问团成员拿督莫哈末诺阿都拉认为,反贪污委员会在押送被扣者前往推事庭申请延长扣留时,不应让他们穿上橙色囚服或扣上手铐。
他强调,根据联邦宪法,任何人在被法庭定罪前都属无罪,反贪会应避开可能侵犯他人基本自由的措施。
“橙色囚服会让他们感到耻辱,因为民众一般上会认为,身穿囚服等同于有罪。”
莫哈末诺也是前上诉庭法官,他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指出,反贪会早前分别押送槟城州行政议员彭文宝及联邦土地发展局前主席丹斯里依沙沙末到推事庭申请延扣,引起坊间争议反贪会是否应该强制让被扣者穿上橙色囚服或扣上手铐。
他指出,根据反贪会的标准作业程序,反贪会官员可按照情况自行判断是否为被扣者扣上手铐或穿上囚服,若被扣者认为反贪会的举动已违宪,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讨回公道。
“我们无法去评论反贪会的判断是否合理,只有法官可以定夺反贪会官员的决定是否合理。”
他也说,本身已在今天的会议中向反贪会讲解相关的联邦宪法内容及传达本身的看法,希望反贪会能更慎重行事,切勿落人口实。
“我们相信,反贪会官员在做出判断前都经过慎重考量……反贪会首席专员更是来自总检察署,确保不会挑起民事诉讼。”
另一方面,针对反贪会被指对媒体泄漏本身所调查的案件情报,莫哈末诺强调,反贪会从接获投报直至完成调查,都应该对整个案件的调查保密。
“投报者的身份、案情、调查过程及内容都必须保密,负责调查的官员只能向上司或总检察署报告,若有必要,才由总检察署来发布正式的声明。”
不过,与莫哈末诺一起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前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慕沙哈山却表示,执法人员为被扣者扣上手铐,都经过慎重的考量。
“例如,被扣者可能有许多支持者,他的支持者可能在执法人员押送他的中途把他带走,这是曾经发生的事情。”
他说,执法人员在押送被扣者上庭时,也面对一定的风险,若被扣者中途逃脱,有关的执法人员必须负起法律责任。
慕沙哈山也说,若被扣者在申请延扣前就被关押在扣留所,在被押送申请延扣时身穿囚服也属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