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 )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兹敏阿里今日正式入禀高庭,要求法庭发出庭令,谕令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采取特定的行动和引渡年轻富豪刘特佐回国接受调查。
阿兹敏与律师今日在吉隆坡高庭入禀书后,接受记者访问时说,已给予卡立充足的时间,以针对引渡刘特佐回国一事做出回应。
“如今我正式入禀高庭和向法庭提出申请,以便法庭可对全国总警长卡立发出庭令,强制他必须履行警方的职责,对涉及刑事罪行的人士展开调查。”
根据入禀书指出,刘特佐被指涉嫌触犯《刑事法典》第120B、406及409条文,有关犯罪共谋及失信等罪,以及涉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等,因此在联邦宪法及《1967年警察法令》下,全国警察总长应该履行职责,采取相应的行动引渡刘特佐回马接受调查。
阿兹敏的代表律师苏仁德兰表示,大马警方必须对刘特佐采取行动。
“刘特佐被怀疑涉及一马发展公司的丑闻,卡立和警方必须采取行动引渡他回马接受调查。”
阿兹敏早前发出律师信,要求卡立从8月1日起的14天内,采取适当的行动,逮捕及引渡刘特佐回国,接受调查,否则将采取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