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 公积金局执行组去年成功追收多达29亿9000万令吉的公积金欠款,其中2900万令吉是因为雇主被禁止出国而追回的欠款。
公积金局执法主任哈尔迪尔星指出,至今,超过1万名公司董事被采取法律行动,而在56万8000个注册雇主中,有7810个雇主或1.05%被发现没有履行他们的责任。
他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说,在1991年公积金局法令下,雇主若没有为雇员缴纳公积金,可被采取法律行动,罪成可被判坐牢或罚款,而业者和公司的董事,也会被禁止出国。
他表示,公积金局不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雇主履行责任为雇员缴纳公积金。
他指出,其中一项成功的措施是,拥有一个积极的执行队伍和有效的监督系统。
“该执法队伍是坚定和专业的。除了宣导工作,该队伍也是监察员,也为那些对面对问题的雇主提供谘询服务,以协助他们履行雇主的责任。”
他指出,如果执法队伍发现雇主一些月份没有缴纳公积金,那么有关人员就会通过电话联系有关雇主,或向雇主通出提示通知,作为检查有关商店的跟进工作。
他说,最后的步骤则是采取法律行动,如果那些没为雇员缴纳公积金的雇主不加以理会该局的提示通知,该局可对有关雇主采取法律行动。
哈尔迪尔星表示,在1991年公积金局法令下,雇主有法律义务为雇员缴纳和缴清公积金欠款。
“为雇员缴纳公积金,也是雇主酬谢雇员的一种方式,同时,也希望能鼓舞雇员,因为那是他们的退休储蓄。”
他表示,公积金局了解雇主的需要,并采取措施协助雇主履行他们为雇员缴纳公积金的责任。这包括推出电子缴纳和电子缴纳手机应用程式,以便雇主能够通过公积金局网站或智能手机,传送A表格和缴付公积金。
雇主可通过公积金局网站www.kwsp.gov.my进行电子缴纳,而电子缴纳的手机则是雇主为10名或以下的雇员缴纳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