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日讯)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兹敏阿里代表律师昨日向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发出律师信,要求警方逮捕及引渡大马富豪刘特佐回国,接受调查。
雪州大臣媒体办公室通讯主任任绍龙今午发表文告指出,阿兹敏阿里要求全国警察总长从8月1日起的14天内,采取适当的行动,否则当事人将采取法律行动。
文告说,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风波的刘特佐是美国、新加坡及瑞士多国的调查重点,并且涉嫌触犯《刑事法典》第120B、406及409条文,有关犯罪共谋及背信等罪行。
“与此同时,他也涉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
“在联邦宪法及《1967年警察法令》之下,全国警察总长有责任及义务采取相应的行动,包括从国际刑警组织申请协助。”
因一马发展有限公司事件而备受瞩目的大马年轻富豪刘特佐(36岁),是槟城已故闻人拿督刘明达的孙子,其父亲拿督刘福平也是槟州商界知名人士,家族生意包括房产业、工业及高科技产品等业务。
刘特佐凭著与中东投资者的良好关系,成为本地政商界炙手可热的人物。近年来刘特佐被指涉及一马公司业务,引起许多争议。2016年7月,美国司法部提出民事诉讼,申请扣押涉嫌窃用一马公司逾10亿美元(约40亿令吉)所购买的资产,其中被点名的人士包括刘特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