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8日讯 )律师公会等三造挑战总检察长指示26亿令吉政治献金及SRC国际公司的调查关档结案的决定一案,今日在联邦法院再吃败仗,使三造挑战总检察长不对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采取行动的决定终告失败。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劳勿斯为首的三司,今日一致驳回律师公会、前首相署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和前巫统峇都加湾区部副主席拿督斯里凯鲁丁的上诉申请,确认高庭去年裁定总检察长的检控权,是不能被质疑的。
“总检察长的行使酌情权及权力,是不能在法庭受到质疑的,否则总检察长每做一项决定,都会被传召出庭解释。”
劳勿斯说,一旦如此,那么行使联邦法院第145(3)条文所赋予总检察长权力的,并不是总检察长本身,而是法庭。
“这不仅是一个好的法律,也是一个好的政策。”
另两名承审此案的是西马大法官丹斯里阿末玛阿洛及联邦法院法官拿督阿扎哈。
根据宪法第145(3)条文,除了伊斯兰法庭、地方法庭以及军事法庭以外,总检察长有权针对指示刑事法庭继续进行或终止针对特定案件所展开的调查、检控。
劳勿斯说,总检察长决定不给予互相法律协助,让反贪污委员会到国外收集证据,也是一项不能被检讨的决定。
“鉴于此,起诉人提出的申请,不适合进行司法审核。”
起诉人再益依布拉欣的代表律师丹斯里哥巴斯里南在庭上表示,现任总检察长阿班迪不能检讨其前任者要提控首相纳吉的决定。
另一名起诉人凯鲁丁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哈尼夫则指出,总检察长的行使酌情权应被检讨,因为过往的案件已不适用于现在的情况。
律师公会的代表律师汤米汤姆斯说,有关法律在其他国家被修改了,而现在是时候大马
代表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阿玛吉星指出,总检察长阿班迪是根据反贪会的调查结果,发表文告称纳吉没有犯下错误。
不过,他说,3造起诉人依然要求总检察长针对在国外发生的事情采取行动。
2015年我国一马发展公司(1MDB)风波延伸出26亿政治献金和SRC国际公司事件后,政府成立特工队调查有关事件,而总检察长阿班迪在去年1月表示,在详阅反贪会提呈的3份针对政治献金及SRC国际公司的调查报告后,宣布这3个案件结案。同时表示调查报告显示,首相纳吉并无涉贪、滥权或刑事犯罪行为。
总检察长决定不采取进一步行动,引起不满声浪,因此再益依布拉欣、凯鲁丁和律师公会分别在去年2月和3月入禀法庭,挑战总检察长的决定。
高庭在去年11月驳回3造挑战总检察长决定的司法审核,尽管提出上诉,但上诉庭在今年4月,也同样驳回有关上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