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指出,政府将制定统一且合理的一套公式,来计算拖欠分期付款的利息(kadar caj bayaran lewat),而有关利息将按当时通胀率和金融政策来制定。
他表示,拖欠分期付款者,通常所需缴付的利息,会以每天或每月的方式来计算。通常他们若是拖欠分期付款,就必须因此多缴付10令吉至40令吉不等的款项。
他也表示,“贸消部已完成消费者保护法令的修订工作,而该法令第IIIB章节赋权部长在《2017年消费者保护(分期付款)条例》下,制定拖欠贷款时须缴付的利息。”
“我们将在草拟中的该条例下,制定一套公式,以统一且合理地计算拖欠分期付款的利息。有关利息将按当时通胀率及金融政策来制定。”
韩沙再努丁今早在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巫统哥打丁宜国会议员诺益山努丁的提问时,宣布有关事项。
至于签购分期付款者偶尔会因为换工作或私人理由无法准时还款的情况,他则指出,政府并未强制业者必须给予通融。
“他固然可以给予通融,或者要重新签约也可以。他们可以给予通融,但政府并不强制这点。因为,这可能让提供分期付款者必须面对高风险,所以政府交给他们自己决定。”
此外,伊斯兰党巴西富地国会议员聂玛兹安在附加提问中询问说,伊斯兰教教义禁止收取利息的制度(sistem riba),政府未来会否考虑废除利息。
韩沙再努丁则回应说,我国银行制度目前是落实有利息的制度,但在伊斯兰金融方面,政府也会探讨新的做法,并修订一些法令,例如关于微型信贷等的法令,以便能落实更符合伊斯兰金融精神的制度。
他指出,“可能会给予选择(是否提供利息),总之我们会去研究,然后如果上苍允许,就会提呈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