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 ) 好莱坞电影《华尔街之狼》的制片公司红岩影片(Red Granite Pictures),要求美国法庭同意委任第三方来监督其运作和管理,不过地庭拒绝发出庭令。
根据美国《好莱坞报导者》(The Hollywood Reporter)上周四(6月29日)的报导,红岩影片已和美国政府在充公案件上达成协议,即同意委任独立的第三方来监督公司运作和管理。
美国当局去年充公由里奥纳度狄卡比奥(Leonardo DiCaprio)主演的电影《华尔街之狼》(The Wolf of Wall Street)的所有权;然而,今年更进一步寻求充公的资产,包括2014年的《阿呆与阿瓜:贱招拆招》(Dumb and Dumber To)和2015年的《家有两个爸》(Daddy's Home)两部喜剧的所有权。
据称资金来源是从1MDB流出的数千万美元款项,而这3部电影都由好莱坞的红岩影片(Red Granite Pictures)制作,该公司由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继子里扎所创立。
报导指出,第三方人士将有权检查公司账簿、监控交易、银行账户、谘询管理层和保留公司财产。
“但此人不具取消贷款、购买资产、取消合约、聘请或解雇员工,或取得律师与客户之间的信息的权利。”
红岩代表律师马修史瓦兹(Matthew Schwartz)说,美国政府参与申请第三方监督公司,并不是要阻止任何第三方公司如财务机构、制片公司或发行商等与红岩合作,又或是要介入红岩的日常运作。
他说,反之,美国政府要的是,独立第三方公司能协助和支持红岩的现有业务经营。
不过,报导说,尽管红岩的这项要求合理,但美国地庭法官戴尔菲彻尔不同意发出庭令。
菲彻尔上周四在庭令中写出,他们在申请书中所提及的(当事人提出该项协定的请求(第三方监督)和理据,因此希望法庭准许这项协定。)并不合理,且双方要求法庭发出的庭令不清楚,也不知道后续效应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