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廖诗弦
“金钱游戏”接二连三崩盘,特工队也连番打击金钱游戏案,但是就算部份公司的负责人被当局逮捕及扣留,但真正被定罪者,却是寥寥无几。
这难免让公众质疑,当局成立特工队,有效吗?执法单位面对著金钱游戏,难道就束手无策?
对此,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执法组拿督罗斯兰承认,大马没有完善体以制对付金钱游戏。
他说,其中一个原因,是金钱游戏没有特定的操作模式,政府对金钱游戏的定义也非常模糊。
他举例,其中一种情况,是公司没有直接涉及金钱游戏,却有底下的员工,以金钱游戏的模式去招揽客户。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将矛头指向公司。
由于形式多元,特工队接到案子后,第一步骤即厘清该金钱游戏的套路,再探讨援引哪个执法单位底下的法令取缔最为恰当。
“之前几个案例,都是在警方底下处理,最后以涉嫌欺诈罪或洗黑钱罪为由,冻结涉嫌公司的银行户头。”
他说,调查完毕后,特工队需要把结果呈交总检查署。“我们所搜集的证据需要呈交总检查署,让他们采取行动。但有时候他们会说证据不足,不能提控,而把案子退回来,我们又要再搜集。”
他感叹,总检查署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却未说明需要补足的地方。如此一来一回的程序,耗时不少。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我们又不能呈上法庭。这确实是目前最大的漏洞。”
他强调,拟定新法非一朝一夕能完成,还得经由总检查署同意、国会辩论等程序,不是特工队说了算。
特工队比单独行动更有效
罗斯兰表示,在处理金钱游戏的案件上,确实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他说,在成立特工队之前,各单位对于金钱游戏的问题,往往互相推卸。“那时候真的很没效率。接获金钱游戏相关投报的通常是警方,后来他们看了之后发现好像是贸消部的职责,又传给我们,然后又传给其他部门。”
他表示,那时各相关部门互相推托,导致取缔行动怠慢。
“警方、贸消部及国家银行组成特工队后,让我们集思广益,知道各自局限在哪里,我们更清楚我们在做什么。”
他说,目前特工队每天都会召开会议,由各个单位的执法主任代表出席,主要谈论最新案情与行动策略。
然而在新法设定之前,特工队当前采取的方式就是援引多个执法单位地下的法令,展开取缔行动。
“比方说,我们会用贸消部底下的《1993年直销及反金字塔计划法令》4(1)条文、《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AMLATFA)配合、警方则援引《刑事法典》第420(诈骗)条文调查。这样就产生互补作用。”
罗斯兰认为,冻结银行户头、没收资产,是当前最有效的做法,至少能限制操盘者们的行动。
他说,经验的累积,让特工队在执法程序上愈得心应手,且不排除将有新法落实管控金钱游戏。
他强调,只要没有投资者, 金钱游戏就无以生存。“还是要呼吁大众不要再相信金钱游戏,短期内或许可以赚钱,但是长期下来肯定会崩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