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尊孔国民型中学董事会通过代表律师,致函给雪隆董联会,要该董联会不能在今天举办的会员大会上,讨论尊孔独中和尊孔国民型中学争地的事宜。
雪隆董联会副总务廖宗明在雪隆董联会代表大会上,讨论大会提案的环节时,揭露上述事件。
而此次的雪隆董联会代表大会的其中一项提案,全力支持尊孔独中捍卫校地主权,同时也促请尊孔国民型中学董事会撤销对尊孔独中的争地诉讼。
惟大会最终一致议决,不理会尊孔国民型中学董事会的代表律师所发来的信函,继续支持及通过上述提案。
尊孔独中和尊孔国民型中学董事会因校地问题,闹上法庭。尊孔国民型中学董事长丹斯里郑福成向尊孔独中董事长拿督长黄位寅向发出律师信,要求尊孔校地主权。
根据诉状,郑福成提出4项要求,包括:一、尊孔华中及尊孔独中董事会均是校地的持有者;二、校地应该注册在尊孔华中和独中2名代表信托人名下;三、要求辩方(尊孔独中)在一个月内,更正土地权登记,加入两名诉方(尊孔华中)代表和移除辩方2名代表;四、一旦辩方拒绝或没有遵守法庭逾令,高级助理主簿官会代表诉方执行第3点的要求。
不过,雪隆董联会在这起事件上,力挺尊孔独中;而出战雪隆董联会改选的整合团队,同样也力挺尊孔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