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7日讯)古晋高庭今日以砂州议会无权决定民选议员资格为由,宣判陈长锋仍是埔奕州议员。高庭这项裁判也意味著,埔奕区无需举行补选。
古晋高庭法官拿督道格拉斯在裁决中指出,砂州议会无权以联邦宪法第118条文,来决定民选议员是否被褫夺资格,更何况砂州议长已经错误诠释砂州宪法第17(1)(g)条文。
砂拉越宪法第17(1)(g)条文阐明,任何人一旦自愿获得或行使其他国家公民和权益,将失去民选议员资格。
“陈长锋并未失去议员资格,他将继续维持民选州议员的资格。埔奕区州议席并未悬空。”
道格拉斯在宣判时也指出,砂州议会长没有给陈长锋足够时间,甚至没有给机会他辩护,违反自然公正的原则。
“议长在此事上扮演主控官的角色,而议长对法律的诠释并不准确,特别是联邦宪法第23(1)条文和第24(1)条文。这个程序并未遵守自然公正的原则。”
“我们要考虑埔奕区8899名选民的利益。”
议长及黄顺舸付堂费
道格拉斯也宣判,砂州议长拿督阿玛阿斯菲雅及砂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黄顺舸身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必须共同负担10万令吉的堂费。
砂州议会是在5月12日通过动议,以行动党埔奕州议员陈长锋拥有双重国籍为由,撤消他的民选议员资格,埔奕区也因此迎来补选。
陈长锋通过行动党律师团于6月7日 入禀法庭,挑战砂州议会撤消其埔奕区州议员资格,以要求法庭恢复其议员资格。
大马选举委员会在接到砂议长的通知有关埔奕州议席悬空后,也于5月19日开会决定埔奕区州补选将在7月4日进行,不过选委会主席莫哈末哈欣也表示,会遵守法庭裁决再决定是否展开补选。
今天双方律师团、行动党支持者及大批媒体,一早在法庭内等候法庭的审讯。当法庭宣判陈长锋胜诉后,行动党州议员及支持者们在庭外高举双手,高呼胜利。
资料档:双重国籍为由撤销资格
砂拉越州议会在5月12日通过,撤除民主行动党埔奕州议员陈长锋的议员资格。
当时,州议会是以70票支持、10票反对,通过巴旺阿山州议员拿督斯里黄顺舸的动议。
黄顺舸是以陈长锋拥有双重国籍为由,要求州议会撤除其州议员身份。
黄顺舸是援引议会常规23(1)(a)条文,提呈部长动议,撤除陈长锋的议员资格。动议获得文莪州议员拿督耶里苏修附议。
黄顺舸称,按照砂拉越宪法第17(1)(g)条文,任何人一旦自愿获得或行使其他国家公民和权益,将失去民选议员资格。
黄顺舸说,陈长锋在2010年1月20日取得澳洲公民资格,当时就已表明对澳洲的效忠,也行使公民权益,注册成为澳洲选民。
随著州议会撤除陈长锋议员资格,选委会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哈欣,也在5月19日宣布,砂拉越埔奕州议席补选的提名日落在6月20日,投票日则落在7月4日,竞选期长达14天。
由于不满州议会的决定,陈长锋在本月7日入禀法庭,起诉砂州议长等五造,挑战砂拉越州议会撤销其州议员资格的决定。
陈长锋将五造列为该诉讼的答辩人,分别是砂州议长拿督阿玛阿斯菲雅、砂州第二财长兼国际贸易及电子商务部长拿督斯里黄顺舸、砂州议会、砂州政府和大马选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