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4日讯)砂国民登记局将向砂首长署提呈建议书,以要求州内所有县公署在处理伴侣申请婚姻注册时,均能够先就有关伴侣进行个人身份审查程序,进而杜绝有人企图透过假造资料重婚。
砂福利、幸福社区、妇女、家庭与儿童发展部部长拿督法蒂玛陈赛明说,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第2章第5(1)条文、1977年砂传统习俗理事会法令、1992年土著法庭法令、1993年土著法庭条规、砂拉越法令(第55章)等相关法令,均阐明,砂拉越的非穆斯林人民只能依法奉行一夫一妻制。
“换而言之,在任何法令、宗教、习俗下,仍然保持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士,将不能再和任何人结婚。”
167人重婚
她续称,但在今年首4个月内,当局就查出有167名拥有传统婚姻关系者,竟然在民事婚姻注册程序下申请注册。
她表示,砂国民登记局将向砂首长署提呈建议书,以确保州内所有县公署在处理伴侣申请进行传统婚姻注册时,均能够先就有关伴侣进行个人身份审查程序,进而从中确认当中是否有人曾经在民事婚姻程序下进行注册。
另一方面,她也记者会上说明,自2006年起,砂拉越的传统婚姻程序,不再允许本地人士申请与外籍人士结婚。
“这是因为,如果相关男子另外有合法妻子,但是企图透过传统婚姻与外籍女子再结婚的话,那相关外籍女子后来生下的孩子,就将衍生出另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