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黄雨云
(槟城27日讯) 在吉打州华校董联会协调下,吉南司南马育强小学董事会已在4月19日与地主会面,双方交流时气氛尚算平静缓和,不过,目前双方仍胶著在“地主坚持要校方申请图测”,无法达致共识。
属半津华小的育强小学是因为地主入禀法庭索地,法庭在4月11日勒令校方必须在3个月内搬离现有的校地而掀起风波。如今,校方正积极与地主会面及谈判,希望仍有转弯的余地。
育强小学董事长吴志刚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说,董事会与地主已于4月19日,约在槟城见面,当时双方开诚布公提出所面对的问题,其中地主提出两个条件,即要求校方必须就学校建筑物向地方政府提出图测申请,及要求董事会必须注册。
他指出,第二个条件很快就谈妥,因为现有的董事会已处理注册的事宜。不过,有关学校建筑必须申请图测的首个条件却让双方陷入僵局,始终未能在首次会谈就达致共识。
在这之前,地主曾提及,要求校方呈交图测旨在自我保障,因土地是在地主名下,万一校内有建筑坍塌,不幸又有人被压伤的话,地主须负起责任。
针对此,吴志刚坦言,董事会明白地主的这个考量,但唯恐很难办到。
他解释,育强小学的校舍是60年代的建筑,而1976年城镇规划法令才生效,因此原则上,在60年代所建的建筑物是不需申请图测的。
由于第一轮的会谈无法达致共识,因此,他们预料5月还会再有一轮的谈判,希望到时候可以有个定案。
针对育强董事会提出“60年代建筑不需申请图测”的见解,城乡规划师吴俊益受访时说,由于城乡规划法令是在1976年生效,因此,董事部指育强校舍不必申请规划准证的说法是有所根据的。
“除非学校重建、扩建或大装修,就必须向地方政府申请规划准证。”
他补充,若育强董事会要应地主要求,向地方政府提呈申请规划准证,那也是可被允许的。无论如何,若育强董事会要这么做,那该校的建筑就必须按照现有的指南,才有可能获批。
他说,这些指南包括建筑物必须符合排水系统、化粪池、蓄水池、停车位等条件,才可能获批。这也意味,建于60年代的育强华小校舍必须再进行提升计划,才有望符合这些条件,并顺利取得地方政府的规划准证。
资料档:
育强小学创建于1923年,当时只是租了一间店屋作为临时校舍。1929年,学校成立了董事会,在当时各董事群策群力下,再加上当时司南马居民与社会人士的捐助,兴建了新的校舍。目前全校师生56人。
该约3英亩的校地是由当地一名华裔老地主所献,在2016年6月24日,校方接到信件,指地主的后裔要收回校地。法庭也在2017年4月11日宣判校方败诉,也勒令校方必须在3个月内搬离现有的校地。
较后,地主有出面澄清,收回校地并非因要进行发展计划,而是因为无法忍受董事会迟迟没有呈交图测,才会要求对方依据法律程序进图,以保障学生的安全和责任归属。目前,双方将继续谈判,希望能早日有个解决方案,让育强小学可继续在原地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