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6日讯) 大马关税局总监拿督苏博玛廉说,该局将在今年7月提呈国会,以要求修改《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条文(收藏或拥有未经关税局批准的烟酒),以加重这项法令的罚款数额,即不低于10万令吉或是逃税总额的10倍。
他指出,关税局严厉打击走私逃税活动,认为有必要加重罚款,让逃税者受到严惩。
他今午在巴生英达岛关税局大厦召开记者会说,截至今年1月份至3月份,我国一共起获1亿5654万支逃税香烟及48万5129公升的逃税酒精饮料。
“走私活动令我国每年损失高达上亿令吉的税收,因此关税局会严厉把关,严打逃税活动,避免国家蒙受损失。”
苏博马廉也说,今年4月起,任何在我国转站的烟酒品,都须获得关税局的准证。
“我们发现,来自其他国家的烟酒货柜,虽说只在我国做转站,所以无需申请入口准证,但官员却发现他们货柜里的香烟盒印有‘Amalan’国文字眼,很显然是要避税进口到我国。”
他指出,关税局因此在今年4月份开始实施新措施,不论是入口或转运的烟酒类,一律都要申请入口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