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我国2008年落实假释制度至今9年成果甚佳,99%在该制度被假释出来的囚犯,重返社会后都找到工作。
监狱局总监拿督斯里祖基菲里指出,我国落实假释制度至今,共有2万6000名囚犯申请假释,其中有1万6500名申请获批。
他说,受批准假释的多数为年轻人,其中99%的假释囚犯在出来社会后都有找到工作,重犯率也只有0.51%。
他在接受《马新社》专访时表示,假释制度制度已在澳洲、加拿大及美国等国家成功落实。
他解释,假释的目的,是让那些符合条件的囚犯够申请在监狱外服刑,以让他们能提早适应与家人相处及社会的变化。
他补充,当囚犯服刑超过一半以后,当局将会把相关囚犯的假释报告提交给监狱局的评估与审核理事会,审查该囚犯是否有资格被假释。
“若囚犯假释申请获批,假释委员会将会发出假释令予囚犯服刑的监狱,但若没被批准,囚犯仍可在被驳回申请的半年后再次申请假释。”
祖基菲里指出,申请假释的囚犯必须符合数项条件,即曾进行所有监狱专员所制定的恢复计划、假释获得家人支持,以及在假释后拥有寻找工作的计划。
他表示,假释制度是在2008年国会通过修改《1995年监狱法令》后,于2008年6月30日正式生效,当时第一批受假释的囚犯共有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