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1日讯) 拥有60年校史的吉南司南马育强华小,因地主向高庭申请庭令要索回校地和赔偿,案件经过9个多月审讯后,高庭今日判决校方败诉,地主有权取回校地作为发展用途,并谕令校方需在3个月内迁离及拆校。
育强小学的地段是属于3名华裔地主,地主以发展用途为由,于去年把案件入禀法庭要求校方搬迁,该校董事会向法庭申诉,案件进行将近一年,高庭法官阿布峇卡最终判决地主有权索取地段。
该校董事长吴志刚说,他们尊重法庭的判决,董事会将在一个月内向布城上诉庭提出上诉,以捍卫华教发展和让该校师生的未来获得保障。
育强华小建校已有60年,占地约15英亩,该校现有44名学生和12名教师。
申请展延庭令
该校董事部代表律师蔡通易说,他们是于今早9时45分接获法庭判决,谕令校方收到庭令后,在3个月内搬迁及拆校,因此他们会到布城上诉庭提出上诉,同时也会向法庭申请展延庭令,以确保师生有地方上课。
他指出,法官并没有要求校方负责堂费,或许是涉及公共利益而没有这项要求,不过,法官并没有说出判决的理由,必须等待校方进行上诉后才会作出说明。
他也说,这项判决无形中对华校造成影响,因为如果学校是属于私人地段,地主是有法律的保障,有权改变地段用途作为发展用途,这是对华教发展非常危险。
另外,吉打董联会主席庄俊隆表示,育强华小的情况在州内是首次发生,因此他希望该校地主能站在教育角度高抬贵手,不要促请校方搬迁,否则会导致师生没有地方可上课。
他说,董联会已准备与该校董事会面了解情况,再想办法和校地地主接洽,以寻找解决方案。
他也说,州内有超过10所华校的地段是不属于学校董事部,因此他呼吁州内华校如有类似情况,尽快申请进行转名程序,确保校地是属于董事会。
“一些校地问题虽然是口头上承诺,但如果涉及到法律程序,吃亏依然是校方本身,希望这些学校的董事部尽快进行转名程序来获得法律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