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7日讯) 巫统打昔牛汝莪国会议员拿督沙布丁强调自己没发表过“受害者可以嫁强奸犯”的言论,是媒体断章取义让此事掀起千层浪,导致他被千夫所指,因此他会研究有关报导及收集证据,同时不排除会对有关不道德和不负责任的媒体采取法律行动。
他指,回看他在国会时发表的言论,可说是没有误导性的,可是经媒体传播后,内容却存有误导性。
针对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在国会提出禁止童婚的建议,他解释,在大马有伊斯兰法律和民间法律。
“伊斯兰法律是受宪法承认的,穆斯林婚姻法第8条文规定,一名男性适婚年龄为18岁,而穆斯林婚姻法第18条文,在一些特定案例,若16岁以下的女孩要结婚,必须获得伊斯兰法庭的批准。”
指媒体不负责任
他说,伊斯兰法庭的法官在审判时,会先作全面考量,而且绝不会作出强迫性决定,但一些媒体却误导地指他要强迫16岁以下少女结婚。
他今日在打昔牛汝莪出席国能公司活动时,被媒体询及是否会对指他发表“先奸后婚”的媒体采取行动时回应,报导他允许强奸犯与受害者结婚,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沙布丁解释,国内的强奸案有两种不同状况,一个是“法定强奸”(Statutory Rape)和“暴力强奸”(Force Rape),后者属刑事罪,另当别论。
“‘法定强奸’是一对男女在不合法的年龄下发生关系,但是在法律上是被称为‘强奸’,但是他们却是一对情侣,这就是社会问题,和‘暴力强奸’是两回事。”
他强调,由始至终都在说“法定强奸”,没有说受到“暴力强奸”的受害者要与强奸犯结婚。
他举例,在“法定强奸”下,两名未成年穆斯林男女,即在藉学生恋爱,发生关系后怀孕,双方家长可商讨解决方案,但如果按照张念群建议的禁止“童婚”,该两名未成年男女就无法结婚。
“穆斯林婚姻法第8条文和第18条文可解决此事,但媒体并没有报导这点。”
他指出,若一名16岁以下的少女怀孕,在家人赞同前者结婚,而伊斯兰法庭也批准她与爱人结婚,这有什么错?
“如果禁童婚,男方要负责,但是法律不给予机会,少女就会被抛弃,独自承担责任,那公平在哪?”
他希望媒体做一个有道德和负责任的新闻工作者,勿当诬蔑他人的刽子手。
询及反对党要他呈辞,他说,这只是敌对党的观点,敌对党根本是利用这个机会要求他下台。
网民恫言要强奸他女儿
沙布丁说,在媒体报导指他发表“受害者可以嫁强奸犯”的言论后,网民排山倒海对他作出种种言论攻击,更恫言要强奸他的女儿。
“为何大马社会会有这么没有文化的人?为何要自作聪明,应该了解清楚再说。”
他说,他不会与网民计较,因为这涉及太多法律问题,或许一般民众无法全面了解此事。
沙布丁表示,要求他下台的都不是穆斯林,既然对方都不了解情况,唯有一笑置之。
他说,他明白人民,尤其是非穆斯林需要时间了解穆斯林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