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讯)人民公正党武吉卡迪国会议员三苏依斯甘达针对“505黑色集会”违法的上诉申请,今日遭上诉庭驳回。
由拿督莫哈末扎瓦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认为,三苏依斯甘达提交的上诉申请并不妥善。
莫哈末扎瓦威认同副检察官阿旺阿玛达再也所提出的初步反对意见,指三苏依斯甘达的上诉申请,违反联邦法院在金鹏集团前首席执行员颜文安案件中裁决,即只有联邦法院有权鉴定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莫哈末扎瓦威指,三苏依斯甘达须严格遵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30与第84条文,即通过联邦法院来决定法律合宪性。
三苏是在2013年8月5日,连同凯鲁安努亚(37岁)及莫哈末纳兹里(30岁)于地庭被控在2013年6月22日中午12时至下午1时15分,在马来亚大学新班底谷路附近的Ar-Rahman清真寺参与集会,惟3人不认罪。
根据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清真寺以及邻近地区被列为集会禁区,将抵触和平集会法第4(2)(b)条文,一旦罪成将被罚款追高2万令吉。三苏在2014年3月31日向高庭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和平集会法第4(2)(b)条文指控,因该条文已违反联邦宪法第10(1)(b)条文。高庭则在2015年2月26日驳回这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