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2016年大马人权委员会报告》指出,我国应把合法结婚年龄制定在18岁,并在2030年全面杜绝童婚。报告表示,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合法结婚年龄都应定在18岁。
目前,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是18岁,若获州首长、首席部长或州务大臣的批准,16岁也能结婚。“在联合国的永续发展目标下,其中一项目标为实现性别平等,包括消除各种对性别有害的做法,如童婚、未成年结婚及强迫结婚。”
此外,报告指出,人权委员会在去年共接获879宗投诉,较2015年的676宗增加了203宗,即30%之多。其中,有395宗来自吉隆坡,468宗来自沙巴,其余16宗来自砂拉越。
在879宗投诉中,人权委员会议决,有350宗不在他们的权限内,因此只有529宗受理,322件已解决。
报告指出,其中以公民权投诉案例占最多数(171宗),其次为任意拘捕、扣留和驱逐出境(66宗)、原住民土地权(61宗)、难民庇护及收容(45宗)、适当的生活水平权利(22宗)、员工基本权利(18宗)、财产权(16宗)、获得基本教育的权利(15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