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1日讯) 霹州警方以4大理由拒绝申请,前首相敦马哈迪与硝山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纳兹里原订于周六(25日)举办举行的“双雄之辩”,或胎死腹中!
霹雳州代总警长拿督哈斯南今日发表文告证实,警方已在昨日下午3时,接获一名媒体代表依据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提出在周六(25日)下午2时30分,于江沙苏丹阿兹兰沙理科师范学院举办敦马玉纳兹里辩论活动的申请。
惟他表示,警方针对各种因素进行考量后,江沙警区主任达米兹助理总监决定以4大理由,拒绝批准举办上述申请,并会在今日向申请者发出书面通知。
他重申,依据和平集会法令,任何活动的申请务必在活动进行的10日前,向当地的警区主任提出,惟有关辩论活动的申请,则是在活动的前6日才提出。
“其二,在和平集会法令第3条文下注明,学校范围是禁止举办集会的地点,至于第3项拒绝理由则是警方已接获8份反对举办上述辩论的投报。”
最后,哈斯南强调,和平集会法令并没有将类似上述辩论会的活动,纳入该法令的第3附表内,即该法令允许举办的活动项目。
因此,他呼吁各造遵从江沙警区所作出的决定,否则警方将援引相关法令,采取严厉的对付行动。
也是旅游及文化部长的纳兹里,是于本月16日在国会走廊向媒体宣布将在3月25日,以硝山国会议员的身份与敦马进行辩论。当时纳兹里也指辩论的场地已获得确定,警方也派人与他接洽,虽然场地只能容纳800人,但不会限制任何一方的出席人数。
警方拒批“双雄之辩”4大理由
1.主办方直至辩论会进行的前6日才提出申请,不符法令要求的10日前提出申请。
2.和平集会法令下禁止学校范围内举办集会。
3.警方已接获8名当地居民的投报,指辩论会将对报案者及家人的安全构成威胁。
4.辩论会未被纳入和平集会法令第3附表内,即该法令允许举办的活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