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0日讯) 槟州首长林冠英涉嫌向商人彭丽君低价购屋案,基于代表律师决定继续上诉挑战《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62条文》违宪,高庭宣布暂缓原定于3月至7月的审讯日,直到上诉庭有判决为止。
林冠英代表律师哥宾星挑战该条文违宪,在3月7日被槟州高庭判决挑战失败,如今已向上诉庭提出上诉申请。
他今日在高庭上,以案件仍需上诉为由向法官拿督哈达丽雅要求暂缓原定在3月27日开始的审讯日,以及展延呈交原定需在3月21日前呈交的答辩书。
哈达丽雅认同哥宾星说法,指上诉庭对该条文的判决将对日后涉及该条文的案件有广大影响,因此同意两名被告律师暂缓审讯的要求。
此外,她也允许辩方暂时无需提呈答辩书,直到上诉庭作出裁决为止。
主控官拿督玛斯里稍后召开记者会时指出,控方将向上诉庭要求加速辩方的上诉申请,好让该案能尽快展开审讯。
审讯日暂缓后,低价购屋案定在4月25日过堂,向高庭汇报上诉庭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