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大马选举委员会主席莫哈末哈欣否认,选委会拒绝特定的群体登记成为新选民。
他表示,任何新选民登记或反对新选民资格,都是根据联邦宪法第119条文进行,当中没有任何的歧视成分。
“当有反对意见时,选委会将公平的处理,而不是因为对方投票选区、年龄、性别或宗教。新选民登记资格被拒绝情况涉及所有的种族,而不只限制于单一种族。”
根据《马来邮报在线》报导,日前一名华裔女子投诉,其男朋友登记成为八打灵再也南部国会选区以及美丹花园州议席的选民时被拒绝,而选委会给予的原因是他被列为“可疑选民”。
净选盟周一揭露多名新登记为选民的雪州子民,在遭有人反对下选民资整被拒的情况。净选盟质疑有人幕后操纵,也要求选委会做出解释说明。
莫哈末哈欣对此表示,根据程序,选委会在收到反对某名新选民资格的信函后,选委会将传召双方进行审查的工作,而登记官将会视乎反对者和被反对者提供的证据,做出决定。
他指出,此举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没有幽灵选民的出现。
他澄清,选委会并未将任何选民分类为“可疑选民”,而反对者可以在提交反对申请表格的原因栏目上填写任何的理由。
他提到,任何的反对者可以对最多20人资格提出反对,但每次只能一人。
另一方面,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指出,用作反对可疑选民登记的选委会选民登记制度,将可以被用作剥夺新选民登记为选民的权力。
她表示,该制度可能出现被滥用的情况,因为目前选委会并未设下任何门槛,因此一些不需要任何形式的证据,就可以提出反对一名新登记选民的资格。
“你只需站在法官面前,他会问你为什么提出反对,你可以说‘我觉得这个人不是住在这个地址上’,然后不需要有其他的资讯供证。”
她认为,选委会至少应该进行一些基本的审查,而该法令执行也应该抓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