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9日讯 )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因涉嫌以不堪字眼侮辱警员一案,今日被判罪名成立,被罚款3000令吉或监禁3个月。
这项判决足以让蔡添强丧失国会议员资格。根据联邦宪法第48(1)(e)条文,国会议员若在刑事罪下被判监禁超过一年,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就会丧失国会议员资格。
蔡添强代表律师拉蒂花较后表示,他们将会向高庭提出上诉。
“罚款3000令吉是非常高的,我们肯定会上诉至高庭。”
她表示,其当事人目前依然可以保住国会议员资格,不过他不能参选。
“被告的国会议员资格不会受到影响,直到上诉结束为止。”
蔡添强被控于2014年4月14日傍晚大约7时45分,在八打灵再也阿曼达酒店,以“混蛋”(Bastard)、笨警察(Stupid police)和“干你”(F*** you)侮辱当时执勤的男副警监格兰西纳帕,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和罚款。
较早前,蔡添强代表律师拉蒂花向法庭求情时表示,其当事人身为国会议员,是人民代议士,希望法庭能轻判,不要判处被告监禁,以及罚款不要超过2000令吉。
“被告是一名国会议员,同时身为公正党副主席,因此被告不应该被判处监禁。同时被告在审讯过程也一直持续给予高度配合。”
“这也是被告首次在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下被提控上庭。”
副主控官苏海米则表示,被告身为国会议员,并且在其政党拥有高职位,拥有一定的追随者,因此被告的一举一动都极有可能会让人效仿。
蔡添强失望
蔡添强表示,本身对法庭的判决感到失望,并会在近期向高庭提出上诉。
他续说,尽管法庭下判罚款超过2000令吉,但目前他会继续担任国会议员。
“罚款超过2000令吉,意味著我在来届大选会失去参选资格,而我的律师刚已告知法庭,我们会在近期内提出上诉。”
询及这是否在他预料之中,他斩钉截铁的回答说,“不!我以为会获释。”
他表示,尽管非常失望,但这丝毫没有威胁到他继续斗争,坚定国家所需要的公正和改革的立场。
同时,蔡添强代表律师拉蒂花表示,被告的国会议员资格不会受到影响,直到上诉案审结为止。
她直言:“罚款3000令吉是非常高的,我们肯定会上诉至高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