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的代表律师,向内政部长和监狱长发出正式信函,要求立即将安华释放。
安华代表律师苏仁德兰和拉蒂花今日发文告称,他们已在昨天向内政部长和监狱长发出正式信函,请求释放安华。
两名律师表示,这一请求是根据《1995年监狱法令》第43条文,即监狱长经许可释放任何服监禁刑罚人而做出,他们也列出必须立即释放安华的原因。
“其中原因是,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小组’于2015年9月15日认为,对安华监禁是非法的,并要求释放他。马来西亚是联合国成员国之一,不能忽视联合国的结论。”
文告指出,因此在国际社会眼中,继续监禁安华损害了国家形象和声誉。另外,安华是前副首相和反对党领导人,他拥有国际地位以及享誉世界的进步穆斯林领导人。
“作为希望联盟公认的领袖,释放安华是确保我国健康民主进程的关键。安华也已经被监禁2年了”
他们促请,内政部长和监狱长迅速采取行动,并且下令立即释放安华不要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