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当铺需在3月16日前注册,否则将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马来西亚当商公会今日发文告指出,国会在去年12月16日通过,正式把当商行业列入《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下的执法范畴,没注册者将抵触相关法令。
文告提到,当商必须缴付为期2年的注册费,即独资生意200令吉、合伙生意400令吉、私人有限公司600令吉,以及有限公司则为800令吉。
当商公会将于本月11日(星期六)下午2时正,在西佳八打灵再也酒店举行《马来西亚当商行业与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研讨会。欲知详情或报名,可联络执行秘书贺先生016-5909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