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日讯)马航MH370乘客的3名家属,有望保住对新马航(MAB)提出的民事诉讼权。
东马大法官丹斯里理察马拉尊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做出裁决,准许陈亚明(46岁)及妻子庄秀玲(45岁)的家属,就高庭撤销新马航作为答辩人的裁决提出上诉。这意味著,陈氏夫妇的家属仍有起诉新马航的希望。
其他2名法官为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阿布沙曼诺丁和拿督阿兹雅阿里。
理察马拉尊允许这项上诉准令申请,因联邦法院认为存在法律争议。这起诉讼案的争议在于新马航能否被列为答辩人,马航(MAS)经过MH370和MH17空难后进行重组,因此新马航的代表律师以《马航法令》“财产交托令”阐明,马航可以选择有利的债务及资产转移至新马航,留下不良资产或负债,因此转移项目不包括MH370及MH17的诉讼案。
然而,也有观点认为新马航应该成为答辩人之一,毕竟新马航的成立是为了全权接管马航的营运。
上诉庭去年10月认同新马航律师的陈词,批准新马航有限公司上诉,撤销陈氏夫妇的家属所提出的诉讼。
陈亚明夫妇及长子陈维昭在2014年3月8日乘搭马航MH370,由吉隆坡飞往中国北京途中,连同客机及其他236名乘客从雷达上消失,至今仍未寻获。5名家属起诉人分别为陈亚明夫妇的2名儿子陈维鸿(16岁)和陈维杰(14岁)、父亲陈汉坤(85岁)及母亲赖秋莲(83岁),以及庄秀玲母亲庄洪倩(译音,76岁)。
他们是于2015年8月28日入禀法庭,起诉包括新马航及大马航空公司(MAS)在内的5造,针对陈亚明、庄秀玲及陈维昭在登上MH370客机后失联,并要求赔偿。其中大马政府、民航局总监及大马皇家空军已成功在今年3月30日撤销诉讼。
在今天的庭审中,陈氏夫妇家属的代表律师托玛斯担表达对高庭裁决的担忧,高庭的裁决间接说明了马航可能是一家空壳公司,因为所有的资产已经转移给新马航,除了两起空难的诉讼。
他说,去年11月6日刊登的宪报显示,根据2015年马航(行政)法案,马航的资产如飞机、建筑物、资产转移给新马航,以及1000项有关贸易债务和商业债权人,如餐饮和维修服务的供应商也转移至新马航。不过,500个MH370和MH17乘客家属提出的索赔却没有转入。
他也指出,MH370乘客家属共提起27宗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