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砂州民进党民都鲁国会议员拿督斯里张庆信起诉前马华总会长丹斯里翁诗杰诽谤案原定明日下判,惟起诉人张庆信今天临时撤回诉讼,并被谕令支付4万令吉堂费。
翁诗杰代表律师陈思源指出,承审法官拿督刘美兰在内庭聆听了张庆信代表律师拿督柏兰拉玛詹德兰撤回诉讼的要求后,裁定本案已在被撤销,起诉人不能针对相同的课题再次入禀诉讼。
刘美兰也谕令张庆信必须支付4万令吉的堂费给翁诗杰。
迟迟未入禀陈词
陈思源说,刘美兰于去年8月1日,谕令诉辩双方必须在9月15日入禀书面陈词,并在29日回答对方的陈词,但由于诉方律师生病,法庭将上述日期展延至10月20日及10月28日,并择定12月2日为案件下判日期。
他指出,辨方已依据法庭的要求入禀了书面陈词,不过,诉方却迟迟未入禀陈词,导致法庭再度展延入禀陈词的期限。
张庆信是针对《新海峡时报》于2009年9月6日一篇题为“蔡张串谋倒翁?”新闻,而在同年10月12日,起诉翁诗杰、《新海峡时报》、该集团前编辑赛纳兹里以及前记者佐瑟西巴兰诽谤。
不过,张庆信尔后撤撤回对《新海峡时报》等3造的诉讼。
张庆信曾要求法庭谕令西巴兰必须针对相关报导供出新闻来源,但刘美兰当时裁决,新闻工作者无需向法庭供出新闻来源。
张庆信尔后将高庭的相关裁决带上上诉庭及联邦法院,最终皆无功而返。
翁诗杰在辩护时供证指出,本身不曾就上述新闻接受西巴兰的访问;而西巴兰的供证也显示,不曾访问翁诗杰。
翁诗杰向记者指出,对于今早获悉张庆信临时撤回诉讼感到非常惊讶。
“对我而言,这是我第二次获得平反,我对此感到宽慰。”
除了这起诉讼,翁诗杰之前曾针对《当今大马》在2009年8月12日的报导,引述张庆信的谈话指他曾于2008年在翁诗杰的要求下,分三次捐献共1000万令吉的现金充当马华区会活动基金,而于2009年8月24日入禀高庭起诉张庆信诽谤。
他将张庆信列为唯一答辩人,除了索取5亿令吉的名誉赔偿,也要求法庭谕令张庆信无条件收回诽谤言论、在本地各语文报章公开道歉,以及颁发庭令禁止后者继续发出有关的诽谤性言论。
当时,张庆信也入禀另一项诉讼,针对相同课题起诉翁诗杰诽谤并索偿1000万令吉,由于双方无法达致和解,两起案件将进行联合审讯。
不过,随著法官柯玛蒂撤销张庆信的诉讼,翁诗杰也宣布撤回针对对张庆信所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