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5日讯)联邦法院批准内政部针对上诉庭裁决该部须对The Edge媒体集团旗下两份刊物,即《The Edge周刊》和《The Edge财经日报》出版准证遭冻结3个月一事,向The Edge赔偿损失,提出上诉。
以西马大法官丹斯里祖基菲利阿末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天根据内政部所提出的3项法律问题,发出准令允许内政部及内政部秘书长所入禀的上诉申请。
The Edge媒体集团代表律师拉惹艾琳未反对上诉庭的这项申请,内政部的代表律师是高级联邦律师陆意清。
陆意清要求联邦法院针对她所提出的3项法律问题作出裁决。联邦法院三司还包括丹斯里查哈拉以及拿督巴里亚尤索夫。
上诉庭是在去年8月30日,驳回内政部秘书长及内政部长针对内政部须对高庭批准The Edge媒体集团,针对内政部冻结令所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并谕令对The Edge媒体集团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所提出的上诉申请。
上诉庭三司当时裁定,The Edge符合2012年法庭程序第5章第53条例的要求,可索取赔偿。
The Edge媒体集团旗下的刊物因连番追击揭露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资金流向,而在去年遭内政部以3个理由,于7月27日开始冻结《The Edge周刊》和《The Edge财经日报》的出版准证?期3个月。
当时内政部为冻结出版准证祭出3大理由,即该刊物对国家领袖产生负面影响、揣测性报导,以及1MDB正在调查为由,认为这2份刊物对1MDB的报导,已违反《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2012年修正)第7(1)条文,因此决定冻结2份刊物的出版准证长达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