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 )登嘉楼未婚男女同乘摩哆在搭客取缔行动(Ops Bonceng)下被对付后,登嘉楼伊斯兰教局准备将执法范围扩大至共乘汽车的未婚男女,但执法官员看不见车内状况将是个难题。
登嘉楼伊斯兰教局伊斯兰教教规执法组副主任聂祖海扎在接受《马来邮报线上》访问时说,对摩哆以外的交通工具进行取缔,方式会有所不同,因为该局官员不一定能看见车内状况。
他表示,“我们不能说要取缔共乘汽车的穆斯林,就马上展开执法,因为执法官员不一定看得见车内发生的事情。”
“我们不能假设他们做些什么,然后就处罚他们。乘坐摩哆的情况不同,他们(男女)明显靠得很近。”
聂祖海扎指出,至于在僻静地点被抓的穆斯林情侣,该局将援引2001年登嘉楼伊斯兰刑事犯罪条例第29条文及第31条文对付他们。
“如果执法官员已经可以看到那对情侣是赤裸裸的,就援引第29条文;如果他们正在进行性行为,就援引第31条文。”
第29条文及第31条文,分别是对付“在没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准备发生性行为”,以及“亲密行为”。
登嘉楼伊斯兰教局在1月12日晚上9时至12时展开搭客取缔行动,总共逮捕26对男女,他们是因与毫无亲属关系的人共骑一辆摩哆而遭到取缔,年龄介于16岁至42岁。
他说,当局将召集该26对男女到办事处给予辅导,若日后重犯,将遭扣留。